邢红〔2020〕43号
邢台市红十字会
关于上报救助人员信息的通知
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:
“博爱一日捐”募捐活动是省政府确定并倡导,由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的一项长期社会公益活动,也是助力精准脱贫、帮扶社会最易受损群体的一项重要举措,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、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,展现广大干部职工大爱之心和高尚情怀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2019年我会开展的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,得到了市直及驻市各单位的大力支持,各单位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与,慷慨解囊,奉献爱心,共襄善举,为救助弱势群体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为做好2019年“博爱一日捐”募捐款的救助工作,根据《“博爱一日捐”资金筹集和救助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救助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救助对象
参加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的捐款人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。
二、救助条件
救助对象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因各类疾病住院治疗自付(含自费)1万元以上的人员。
为了保护捐款人的整体利益,2019年9月30日前患各类恶性肿瘤、血液病、肾衰等患者参加捐款的,暂不列入救助范围,需连续参加“博爱一日捐”三年后才列入救助范围。
三、需提供的资料
1、《邢台红十字会“博爱一日捐”求助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2、本人书面申请和参加“博爱一日捐”证明;
3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复印件;
4、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;
5、病案首页(须加盖病案复印红章);
6、医院结算收据,有大病医保的提供大病医保报销后结算收据;
7、申请救助知情同意书。
联系电话:2268878
注:9月3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
附件:1. "博爱一日捐"救助申请表.docx
2.知情同意书.docx
2020年9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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