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含定州市、辛集市)教育局,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,省属高校教育学院,中高等职业院校,厅直属单位: 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》(简称“2020年度课题指南”)经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将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所属单位及教育科研人员,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、组织、管理和指导,认真组织好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,并如期按分配指标上报课题。 二、选题要求 (一)申报者可将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规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“2020年度课题指南”中重点关注选题,作为选题的参考。申报者在填写《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》(简称《课题申请书》)时务必注明学科分类和课题类别。 (二)重大课题实行招标研究或委托研究方式,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。 (三)重点资助课题、一般资助课题,申请者应从“2020年度课题指南”的重点关注选题中确定选题。 (四)一般课题(小微课题),申请者可自行确定选题。 三、课题申请要求 (一)2020年度课题申请采取文本申请形式,《课题申请书》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。 (二)课题申报所需材料,包括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》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(2020年度)》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申请•评审书》《课题情况简表》《课题汇总表》等均可从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下载。 (三)省属高校教育院(系)、职业院校限报重大、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课题。 (四) 2020年度课题文本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 10月19日。请各单位务必按期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 四、申报数量要求 2020年度课题,按照重大课题自由申报、其他类别课题限额申报的方式组织进行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课题的分配名额,进行初审,择优集中上报。 重点资助课题、一般资助课题限额申报。申报名额分配如下:河北大学、河北师范大学,5项/校,其他省属高等师范类院校和省属高职高专院校3项/校。石家庄、邯郸、保定,11项/市;邢台、沧州、唐山,10项/市;廊坊、衡水、张家口,9项/市;承德、秦皇岛,8项/市;雄安新区4项;定州、辛集,2项/市。省直属中小学校2项。 一般课题(小微课题)限额申报。申报名额分配如下:石家庄、邯郸、保定,39项/市;邢台、沧州、唐山,33项/市;廊坊、衡水、张家口,22项/市;承德、秦皇岛,17项/市;雄安新区4项;定州、辛集,2项/市。省直属中小学校2项;省直幼儿园2项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项/校;民办高校2项/校。援藏教师3项。 五、报送材料要求 各类别课题均需报送文本材料和电子版材料,包括《课题申请书》《课题情况简表》以及加盖各市、高校规划办(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)公章的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。《课题情况简表》一式3份,字数限2000字以内。 (一)申报重大课题的文本材料经各市、高校规划办(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)资格审查后汇总报送至省规划办,各市、高校规划办(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)对此类课题不进行初审。具体要求为: 1.《重大课题申请书》纸质材料一式5份; 2.《重大课题申请书》封皮复印5份,分别粘贴在档案袋正面,以便识别。 (二)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文本材料经各市、高校规划办(教育科学规划管理部门)初审、汇总后,集中报送省规划办。具体要求为: 1.《课题申请书》一式3份(原件1份,复印件2份); 2.《课题申请书》要求统一为A4纸正反面打印,左侧装订。 六、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地址: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,河北省教育厅北院,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。邮编:050061。 联系人: 杨今宁 孙晓静 联系电话:0311-66005937 66005906 电子邮箱:hbjkghb@163.com
附件1:《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》 附件2: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2日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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